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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车为店”占道经营妨碍交通

市创建办开展机动车占道经营专项督查

  本报讯  (记者陈柔燕 林蓁 陈若萱)机动车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和城市环境。近日市创建办不断接到群众投诉举报,4月13日上午,市创建办组织人员分别到金平区、龙湖区和潮阳区开展机动车占道经营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不少流动摊贩“以车为店”,与管理、执法人员“打游击”。

  上午10时,督查组在金平区龙华街与龙眼街交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豫D429U9的小货车停在路边,占道贩卖菠萝。女摊主发现记者下车拍摄,立即收拾驾车离开。10时10分,督查组在东龙路与龙眼南路交界路口同样发现一辆号牌为豫A2FT73的货车占道贩卖菠萝,车上挂着“海南香水菠萝产地直销”的条幅招揽顾客。现场有管理人员正在劝离摊贩,见记者上前拍摄,动作慢吞吞的摊主才赶紧驾车离开。街道工作人员告诉督查人员,该摊贩长期在此与管理人员“打游击”,只要管理人员离开,流动摊贩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占道经营。果不其然,督查组离开约20分钟后沿原路进行“回头看”。这两名“以车为店”摊主已重新回到原位,继续占道经营,不仅影响了过往车辆通行安全,食品安全问题也存在隐患。督查人员还在百花北一巷发现,号牌为豫C338UG的小货车占道贩卖菠萝蜜,号牌粤D26N28的小货车占道贩卖菠萝。在东福路,号牌为豫C3Z972的小货车占道贩卖山药。

  在潮阳区东门市场外,发现有机动三轮车流动摊贩,有商铺占道摆放货物,两辆社区巡逻车旁边就存在占道经营。在五举路,有水果贩占用步道摆放,有号牌为粤D761W8、粤D89B48的小货车载满菠萝停在路边,车上放着食物称、水果刀,疑为流动售卖。在平东社区南和园住宅区对面,有三轮板车占道摆放蔬菜。在亭脚路,有号牌为豫C3785F的小货车在路边售卖山药。金浦街道寨外市场周边有多个流动商贩,有两辆三轮摩托车菜贩。督查组还发现龙湖区庐山路丰田加油站门口有汽车流动摊贩。

  规范经营不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还可以方便市民生活。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不定时开展巡逻,引导占道经营者进入合法经营的市场经营,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编辑:张梅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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