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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汕头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政法系统其他突出问题。

  省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754-87278121

  举报信箱:广东省汕头市20009号邮政信箱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中共汕头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5日

编辑:张梅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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