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

市法援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 (记者 陈冬琪 摄影报道)“律师你好,我的儿子不给我生活费,我生病的时候他也不来看我,我该怎么办?”“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您现在因为年老没有劳动能力,是有权利要求您的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我们是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这是近日市法律援助处在金平区小公园街道荣隆社区开展“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的一个场景,市法援处现场受理林阿姨请求给付赡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

  活动现场,老年人纷纷就分家析产、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进行咨询,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耐心解答,详细为他们介绍法律的有关规定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方法。

  市法律援助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市法律援助处主动走出去提供服务,把法援宣传和法援服务紧密结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实实在在的宣传和服务活动,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营造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纪素琦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