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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补助金逐年增长机制

我市出台办法帮扶单亲(失亲)残障少儿

为切实帮扶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这一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其健康成长,市残联、市妇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守护天使”——关爱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止。

办法建立了补助金逐年增长机制,明确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列入本办法关爱对象(下称“受助人”),并按下列家庭类别予以生活补助:1、单亲家庭但监护人为健全人的,2021年起每人每年1300元,之后每年递增100元。2、单亲家庭且监护人为残疾人的;或者单亲家庭但家庭生活困难的(限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建档立卡家庭);或者失亲家庭由他人抚养的,2021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之后每年递增100元。

作者:周敏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1年05月0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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