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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条举措保障优化“八大环境”

汕头法院“组合拳”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力保障优化“八大环境”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为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共列出28条具体举措,以全力保障优化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平安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服务环境和司法环境等“八大环境”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汕头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汕头法院将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涉外、涉侨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涉侨、涉外企业权益民商事案件,依法支持开展惠侨聚侨政策探索创新;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坚决杜绝超标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合理和准确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对汕头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助力建设平安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干预民商事纠纷,坚决依法甄别、防范、纠正冤错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司法意见、利用司法建议、进企业普法等方式,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意见》还强调要以“正向引导+失信惩戒”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全力保障优化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汕头法院将加快推进繁简分流、事物集约、团队办案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常态化打击拒执工作机制,严惩拒执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完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失信彩铃”和(挂机)短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1年06月1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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