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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于未“燃”

 □ 皓月

  清明将至,野外用火增加。上月中旬在礐石塔山景区附近发生的一宗山火,造成礐石风景区过火面积约6.5亩,其中焚烧山林面积约3.1亩的事故,再一次为我们做好山火防范敲响警钟。

  清明时节是山林火灾高发期,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年发生的森林火灾90%以上均是因上山祭祖违章用火引发。近期空气干燥多风,火险等级高,适逢清明民俗祭扫高峰,传统祭祀方式是山林火灾的最大隐患。每年清明因扫墓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用火不慎引发的山林火灾,导致林业资源遭受较大损失,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此,市政府每年都在清明前下发禁火令,要求清明期间林区全面禁火,强化山林管控,倡导文明扫墓。

  祸患常积于忽微,事故多发于侥幸。确保山林安全,强化意识是首位。“安全第一”不能只是标语,往墙上一贴了事。本报去年国庆期间曝光的某风景区当值防火员值班期间不坚守瞭望岗位,而是呼朋唤友违规开车上山,与一大帮朋友茶座喝茶聊天,将护林重任交给这样的人,我们不禁为山林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有岗必有责、守岗必担责。这些天来,我们看到,很多地方公职人员假日取消了休息,到一线检查督导防火工作。防范山火,必须真正把管理落实到岗、把责任具体到人,加强路口把守、劝阻群众不带纸钱明火上山,开展地毯式山地巡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并且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在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支撑坚强有力。

  防范山火,人人有责。市民是保护山林安全的共同参与者,当前,汕头创文正在持续加温,我们要“像呵护眼睛一样呵护山林生态”,提倡文明扫墓、绿色祭祀,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自觉遵纪守法,不要携带火种进山,更不要在山林吸烟、焚烧纸钱等,自觉抵制违规用火行为。

  山林防火安全要经常说、反复管、不厌其烦地查。这样的“硬功夫”、“笨功夫”下够了,才能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汕头山青水秀生态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编辑:陈效云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0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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