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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关键少数”

 

□ 明白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上周的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方利旭在部署近期工作时,语重心长对干部队伍提出了“转作风、守规矩、提效能、敢担当”的要求;随即,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凡此种种,都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市委要严抓严管干部队伍,以作风建设的小切口撬动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早落实、早见效。

  所谓“上为之,下效之”。在各级党组织、各地各部门中,领导干部无疑是“少数”。然而,他们又身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是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其一言一行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其素质、能力、品德对地方和部门的发展态势、政治风气具有关键作用。正因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当前汕头已经吹响“特区再出发、开创新辉煌”的新时代号角,站在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汕头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全新的形势任务。为官避事平生耻,恰逢其时,尤其需要我们的“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撸起袖子”敢担当,作出实干好榜样。

  抓好“关键少数”,要旗帜鲜明地明确“用”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对干部最有效的激励。“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只要把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树起来,把衡量担当作为的标尺亮出来,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干部素质,真正把政治过硬、实干苦干、敢抓敢管的干部重用起来,敢担当、善作为就会在汕头蔚然成风。

  抓好“关键少数”,还要旗帜鲜明地明确“不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就是对干部最直接的鞭策。激浊方能扬清,对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绝不姑息,正如方利旭书记说的一样,“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这样,往往就能形成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效应。

  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抓好了“关键少数”,就能让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化为一项项实实在在抓工作的举措、一个个脚踏实地抓落实的行动,就能凝聚起“特区再出发”的强大合力,再创汕头新辉煌也就指日可待了。

 

编辑:陈效云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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