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时评

从综合公园“禁犬”说开去

  □ 朝 闻

  《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涵盖了诸多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创文行动深入开展,我市新增不少绿地公园和广场,让广大群众锻炼、休闲有了更多的去处。不过,随着人流量增多,诸如随意遛狗、噪声污染等一些管理难题也日益显现。针对这些问题,我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公园广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优美舒适的休闲游乐场所。

  时下,城市居民饲养犬类等宠物已成普遍现象,犬类等宠物在给一部分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也给另一部分市民带来麻烦,甚至造成伤害。在逛公园广场的时候,大家可能会吐槽有人随意遛狗。有的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不及时清理干净,影响环境卫生。有的人不牵绳放任狗只四处跑跳,容易惊吓到老人小孩。万一狗只咬到人,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引发民事纠纷。

  下个月起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类、其他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宠物进入综合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公园广场管理机构禁止进入的其他公园广场。携带宠物进入准入的公园广场时,应当以牵引等方式有效管护,不得妨碍和危害他人,并及时清理排泄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类似这样的规定,在全国不少地方的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都能看到,这说明各地都遇到了相同的管理难题,期待通过立法加强管理规范管理,让文明养犬成为习惯,让公园广场文明有序。

  养成文明习惯,一靠个人自律,二靠制度约束,二者缺一不可。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其实不难养成。一方面,养犬人应该增强“规矩意识”,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不能遛的地方就不要去,可以遛的地方要有效管护,防范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危害。你有多在乎关心自己的爱犬,也得多在乎关心环境和他人。这是不断加深公共责任意识的过程,也是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条例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执法管理职责,把制度约束执行好,把具体举措落实好。对违规者,该责令改正的责令改正,该罚款的罚款,该依法查处的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增强条例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公园广场是城市的窗口名片,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体现,愿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条例,令行禁止,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园区环境。

发表日期:2018年09月07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