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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道德明灯 照耀文明之城

  □ 陈海潮

  积善成德,明德惟馨。“汕头市道德模范”,“汕头好人”,“汕头新乡贤”,“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风”,“最美创文人”……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各个领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在全市挖掘、评选、表彰了一大批感动汕头、感动公众的先进道德模范;近日,省文明办发布了第三季度好人榜,我市长期助人为乐的好交警邢少娜光荣当选,成为汕头道德模范群体中又一颗璀璨的“新星”。

  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道德模范是道德实践的榜样,更是精神价值的坐标。在汕头大地上,个个榜样,树起面面旗帜,立起高高标杆。点亮信仰明灯,照耀文明之城,高扬道德旗帜,坚守主流价值,成为汕头市民砥砺奋进的动力源泉和精神土壤。

  做人,无德不立;城市,无德不兴。一批“广东好人”、“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南粤新乡贤”、“广东新时代好少年”,凝聚着汕头崇德的力量;多个“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家庭”、“广东十大最美家庭”、“广东百户最美家庭”、“广东省文明家庭”,构筑成汕头向善的基因。他们或充满爱心、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舍生忘死,或诚实守信、坚守正道,或敬业奉献、虔诚勤勉,或孝老爱亲、血脉情深;他们以平凡中的伟大、平常里的崇高温暖人心、感动社会,树立了榜样,筑起了我们这座城市的精神高地。

  德不厌小,点滴滋润。我市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季度都评选出一批“汕头好人”。各地各单位深入挖掘好人线索,认真组织筛选并推荐先进人物参评。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与,积极推荐好人线索,热情评议好人事迹,“好人文化”在汕头蔚然成风。从一件件动人事迹、一次次爱心奉献中不难发现,道德模范身上所展示的人格魅力和人生价值,无不是在行动中累积而成的。只要我们时时擦亮善待他人的心灵,满怀有益社会的热情,任何人在任何平凡的岗位,都可以放射出夺目的光芒,既照亮自己,享受幸福;也照耀他人,收获崇高。

  善不拒微,聚沙成塔。学习道德模范,离不开个体的积极参与,更需要汕头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强大合力。我们要把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推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风尚;多做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实功,不务大而空、高而浮的虚名,把思想道德这个“魂”与推动汕头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体”融会贯通起来,潜移默化、久久为功,让道德理念具象化、大众化,让道德力量成为城市的“软实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模范,如同一盏盏明灯,照耀千家万户,点亮人们心灵,温暖我们这座城市。小善聚大爱,溪流成大海。让我们一起用平凡的人生、朴实的行动,诠释大爱的精神、文明的高度,共建美丽家园,共创文明城市,为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而拧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发表日期: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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