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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送拘难题 打击拒执行为

  □ 庄绍平

  执行难是一大社会顽症。拒执的违法成本偏低,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一位执行法官曾感慨道:很多“老赖”确实不见棺材不掉泪。一旦上“手段”,他们就真的害怕了,履行义务还挺快的。由此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下重锤、出狠招。 在公安机关体检前置的规定背景下,对“老赖”实施司法拘留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送拘难现象时有发生。有时,执行干警花费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了被拘留人,但拘前体检时由于被拘留人患有高血压等常见疾病而无奈放人。曾有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然而,拘前体检时该人被查出患高血压病,不适宜收拘。该人暗自高兴:“病助我也!”被拘留人逃脱惩罚,这就严重削弱了司法的威慑力。执行力度打折扣,势必影响执行效果。坊间有人调侃道:我有高血压病,借到钱了也不妨耍赖一下,反正不用进去的!

  进行拘前常规体检,不收拘患严重疾病的被拘留人,既体现了文明执法,又减轻了拘留所的安全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当今社会亚健康状态普遍存在,患一种甚至数种慢性病的大有人在。将高血压(达到很高危程度、合并靶器官受损的除外)等常见疾病作为不予收拘的“法定事由”,就可能没有多少“老赖”适用拘留措施了。送拘难与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因果,“老赖”现象绝对不会收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愿景必然落空!患高血压等常见疾病的被拘留人不被收拘,客观上为“老赖”逃脱司法制裁提供了条件,并且会产生更多规避执行的“破窗效应”。送拘难,既无法有力打击拒执行为,又严重削弱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权利人心理难免失衡,若做出过激行为,势必妨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提出: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台指导性意见,解决司法拘留“送拘难”、拒执罪“立案难”等突出问题,建立依法高效办理拒执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是政法机关的共同职责。诚愿公检法三机关高效协调、通力合作,共同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发力。

  拒执行为不但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践踏司法的神圣权威,必须旗帜鲜明地持以“零容忍”的态度,让拒执者为藐视法律的蠢行付出应有之代价。只有当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得以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才能落地落实。切实解决送拘难问题,是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正义的迫切要求!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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