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近三年来,汕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审批效能不高、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建设应用不足以及办事陈规陋习顽固等等。这些问题和差距,使汕头营商环境严重缺乏竞争力,外来投资者却步,严重影响汕头高质量发展,是汕头加快发展的拦路虎。
为什么行政效能不高?为什么陈规陋习风行?其核心问题是法治建设滞后,执法不严,导致汕头长期以来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经济发展缓慢,特区不特,从先行“标兵”沦落为末路“追兵”。
长期以来,汕头存在以情代法、情大于法的情况,办事讲“人情”,扭曲了政务行为。一些人不作为乱作为,一些人送红包收红包,歪风邪气盛行。群众和企业虽深恶痛绝,但也无可奈何,明明依法依规可以办的事,却要搞“潜规则”。还有乱收费、不想为、不敢为等现象,让汕头营商环境饱受诟病。这些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虽经大力整治,但未能根除。
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大力加强法治建设。要讲“法治”,不讲“人情”,法治“硬”了,人情必“弱”。对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核实,依法依规开除公职,看谁还敢伸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要扬正气、刹歪风,向各类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顽瘴痼疾“亮剑”,剑出必果;要敢于动真碰硬,向“人情”开刀,刀下见菜。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汕头远景可期!
营商环境是城市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当前,汕头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要探索完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和治理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要严打黑恶势力和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
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时不我待,要加快形成企业认可、群众满意、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海内外投资者来汕头兴业发展,真正把汕头建设成为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和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