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天下 > 国内

刘永添涉黑恶案二审背后:167页判决书办出“铁案”

  “光念判决书就念了两个小时!”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永添涉黑恶案审判长、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说。上月中旬,该院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下称“刘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二审判决书长达167页、近10万字,拿在手里沉甸甸,这是该案合议庭法官们历经半年调查审理,反复推敲、几经修改的成果,只为将刘案办成铁案。法院在二审过程中还遇到了哪些难题?又是如何克服的?

  涉刘村辖区工程“外人不能插手”

  刘永添绰号“黑鬼添”。1999年起至2016年案发,他先后担任广州市原萝岗区(现黄埔区)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等。

  2002年开始,刘村辖区内部分土地陆续被政府征收用于房地产和工业开发。为获取非法利益,他利用担任该村居委会党委书记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

  在刘永添团伙的暴力垄断下,涉及该村的所有工程项目都被他们抓在手里。为了掩人耳目,刘永添团伙还会通过给村民“分成”等方式笼络村民。经办法官说,有村民在开庭期间,向法院提供被告人不在场的证据。

  “‘不成文规则’表面上看是为整个刘村村民的经济利益着想,但实际上,到后期他们所获取的利益大部分都被刘永添等人吞了。”刘案5名合议庭法官之一、广州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相迎春说。张春和说,刘永添等人善于通过居委会党委书记、给村民“分红”等方式,包装、掩饰自己的非法行径,隐蔽性极强,故而能在当地存在多年。

  二审认定20宗强迫交易事实

  二审期间,刘永添上诉称,其从未说过刘村的工程必须有刘村的人做,但有说过,如果两个社争工程发生纠纷,应由工程所在的社做。他还诉称,“2004年打砸事件”是他弟弟与人打架,他本人并不清楚这件事,不能因此认定其为“村霸”。该案其他同案人也均有上诉意见。

  为将该案办成铁案,经办法官们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一个个排查、取证。“该案涉案人数多,认定的犯罪事实也多,但如在一单强迫交易犯罪,究竟谁参加了谁没参加,就要一一对证人证言,所以二审实际上和一审一样,要对所有的东西全都调查审理一遍,非常复杂、琐碎。”相迎春说,期间他们分成了几组,前后花了几天时间,到看守所一一提审了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

  合议也是办案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刘案中,该案5名合议庭法官合议了好几次。“合议庭评议之外,我们还组织了员额法官会议进行讨论,最后由广州中院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也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张春和说。

  最终,经法官们努力,二审认定刘永添团伙20宗强迫交易、8宗敲诈勒索及其他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犯罪事实,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决其他53人二十年至两年有期徒刑。


编辑:陈瑶 发表日期:2018年09月08日 来源:南方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