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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检察长带头办理一批重大涉黑恶犯罪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各项要求,深入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各地检察长带头办理一批重大涉黑恶犯罪案,部分地区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

  近日,深圳检察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对王小西等80人提起公诉,该团伙曾在宝安等地多次寻衅滋事,被起诉后市民纷纷称快;广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罗河宾等17人涉黑案,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被告也受到严惩,是广东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全省首例涉黑死缓案。

  实现督导全覆盖▶▷

  明确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9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省检察院召开了党组会和专项工作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中央、高检、省委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在会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笔者了解到,省检察院成立了由林贻影任组长、8名院领导和3名专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了扫黑除恶专班。在省检察院领导下,各级院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检察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实现了“人员全部到位、机制全面运转”的目标。

  为全面压实责任,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由三名专委任督导组组长,对各地开展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已开展过两轮全省督导。

  笔者获悉,今年7月,省检察院全体院领导对各市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林贻影带队到广州、深圳两级院开展实地督导,围绕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挖“保护伞”等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各调研指导组深入基层,通过组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核查等方式,实现督导全覆盖。

  精准高效打击犯罪▶▷

  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如何,关键还在案件办理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精准高效打击犯罪,广东检察机关优化办案组织,全省共建立了300多个专业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斗争,多地检察长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带头办理一批重大涉黑恶犯罪案件。

  针对各地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分歧及证据审查难点,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组织编写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为广大干警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办案指导,提升了办案水平。深圳、东莞、韶关、肇庆等地通过制定工作指引、编写办案手册或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和公安机关达成共识,统一执法标准。

  对重大案件,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据统计,全省已提前介入案件360件,为案件顺利批捕、起诉打下坚实基础。其中,广州检察机关对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100%提前介入。

  “拓宽打击维度,还要广辟线索来源。”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指派专人处理,确保不遗漏任何涉黑涉恶线索。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梳理排查5年来受理的相关案件及举报,努力从检察环节发掘涉黑恶案件线索。佛山禅城区检察院在办理的刘某等组织卖淫案中,发现该犯罪团伙背后存在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经过半年多的引导侦查,最终改变原罪名,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起诉。

  强化法律监督▶▷

  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汕头龙湖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3宗涉恶案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在办理公安部、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王某等人涉黑案件中,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6项;茂名、清远等地检察机关对违法违规为黑恶犯罪分子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攘除黑恶势力生存发展土壤,才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强化对立案、变更强制措施、在逃人员追捕追诉、违法财产追缴等监督工作,还加大了对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笔者了解到,围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类案研判,加强对黑恶势力高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节点的调研,发现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监督,帮助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

  在一起涉黑专案中,清远市检察院发现了北江流域河砂开采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力等问题,向清远市水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广铁分院在办案中发现有恶势力在深圳北站等地周边地区非法运营、打架斗殴、收取“管理费”,严重扰乱周边治安秩序,遂建议有关部门打早打小,防止其形成规模,同时建议采取措施加强车站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

  设立涉黑恶案件绿色通道

  如何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省检察院与公安厅、省高院、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广东省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为解决办案分歧、统一法律适用、精准打击犯罪夯实了基础。

  此外,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共同确定了14起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从明确责任、加快进度、依法办案、加强协作等方面提出要求,目前有7起案件已依法提起公诉。各地检察机关设立了案件绿色通道,启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识,有效提高案件在检察环节的流转效率,如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恶案件平均用时只需24.47天。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还建立了专门的办案台账,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要求各地每周、每月报送办案信息,每日跟踪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认真梳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做好数据统计。目前省检察院已编发简报58期,多次被各地采用转发,其中最高检专刊转发5期。

  笔者了解到,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加强工作督导,防范风险漏洞,为打赢专项斗争攻坚仗铺平道路。


作者:尚黎阳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8年09月13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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