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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方案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以下简称《框架方案》),就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出部署。《框架方案》包括一个总体方案和职务职级序列设置、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职业保障3个子方案。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的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转制和组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框架方案》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坚持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统筹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中国特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框架方案》明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稳妥有序推进,有序做好消防救援队伍新旧体制衔接工作,保持队伍整体稳定;建立健全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经过3年的试行磨合,形成一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比较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有效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提高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框架方案》还就按期高效推进队伍组建、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妥善做好人员转制安排、严格遵守改革工作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发表日期: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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