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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一周年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都做了哪些重大部署?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郭小天 摄)

4月9日上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并解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4份关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的意见。

南都记者关注到,这是全国扫黑除恶办公室成立一年以来的首场发布会,也是首次在中央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首场发布会堪称“高规格”: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到会就扫黑除恶最新政策作出解读。

今日发布的4份意见,就扫黑除恶中,如何准确界定和打击“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如何依法处置黑恶势财产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不间断开展“大扫除”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层面作出的一项决策部署。这项决策部署堪称“重大”: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中央政法委牵头推动。

去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标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随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其人员配置于去年5月底首次“亮相”。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李书磊、齐玉、陈一新,及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高规格”的小组人员包括四位副国级,分别是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这次会上,郭声琨要求,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当前扫黑除恶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三年为期的总体部署,不间断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落实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线索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细数十五类“保护伞”:称刀口向内、敢于刮骨疗伤

此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个特点是,将“打伞”,即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摆在颇为重要的位置。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专门提到,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去年8月16日的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上特别指出,有些地方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难以连根拔起,以及个别地方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

谈及破解之道,他措辞严厉,称要敢于刀口向内、敢于刮骨疗伤,完善落实“打伞”工作机制,务必斩草除根、除恶务尽。要推动落实县级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异地交流机制。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主动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两个月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总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类型,包括出资分红型、纵容包庇型、阻挠查处型、站台撑腰型、打击报复型、有案不查型等十五种

会议还透露,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扫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将会是下一步扫黑除恶的重点所在。

今年上半年实现督导全覆盖:两轮380人督导组延续高规格配置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再次展开,将在今年上半年对21省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

据中国长安网报道,3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在京举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部署称,今年上半年,共组建11个中央督导组对21省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

南都记者关注到,两轮督导的人员配置延续了首轮的高规格: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在职或刚退出工作岗位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每组30多人,共380多人。

会议为督导工作划定时间表,称4月初至5月初开展第二轮督导,6月初至7月初开展第三轮督导。任务分配上,每个督导组采取“一拖二”方式,第二轮督导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区、市);第三轮督导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


编辑:林伟练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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