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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贪贿逾1.7亿元

内蒙处级官员白海泉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7日电 (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原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处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海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白海泉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白海泉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人民币488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介绍,白海泉2014年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他是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历史上罕见的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处级官员。

发表日期:202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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