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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应急条例:任何个人有权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邰思聪)9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条例中规定,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

  条例明确,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报告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报告。

编辑:陈瑶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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