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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方没收朴槿惠住宅

打算拍卖抵罚金

  新华社电 韩国检察机关23日说,由于前总统朴槿惠没有遵照法庭判决缴纳罚金,检方已经没收她的住宅。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月14日对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她20年监禁、罚款180亿韩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以及追缴35亿韩元(2019万元人民币)。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随即于1月15日向朴槿惠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她不迟于2月22日缴纳215亿韩元(1.2亿元人民币)。

  检方本月23日向媒体证实,朴槿惠没有在限定日期内缴纳罚金,检方因而在2月下旬没收了她位于首尔南部的住宅。

  据韩联社报道,早在2018年,首尔一家法院批准冻结朴槿惠的资产,包括这处当时估价28亿韩元(1615万元人民币)的住宅,以及合计30亿韩元(17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和支票。

  检方人员披露,截至3月16日,检方已经没收朴槿惠26亿韩元(1500万元人民币)资产,并委托韩国资产管理公司拍卖朴槿惠住宅。

  韩国司法系统自上而下分为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三级,采取三审终审制。“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在一审和二审中曾分开审理,后又合并重审。韩国大法院今年1月作出的终审判决,维持了首尔高等法院2020年7月作出的二审判决。

  朴槿惠先前因干涉国会选举案获刑两年,加上最新判决刑期,须累计服刑22年。刑期从2019年4月17日算起。

  朴槿惠2016年12月遭国会弹劾。宪法法院2017年3月通过弹劾案,令朴槿惠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被弹劾罢免的总统,失去司法豁免权。她2017年3月底被捕,拘留期限最多延长3次,已于2019年4月16日到期。从2019年4月17起,朴槿惠由“拘留”转为“监禁”状态,以服刑人员身份等待多桩诉讼的上诉结果。

编辑:李雅斓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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