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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彰显人民至上回应百姓关切

我市全国人大代表畅谈感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5月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期间,我市6名全国人大代表郑剑戈、刘绍喜、李丽丽、陈颖宇、黄炳章、黄贵松与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认真履职,为发展谋大计,为兴业献良策,传递了汕头好声音。本次大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让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备感自豪。代表们畅谈感受,表示,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彰显人民至上,回应百姓关切,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社会经济活力、更好保护民事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全国人大代表、天主教汕头教区主教黄炳章表示,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黄炳章表示,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体现在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全国人大代表、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显示器事业部工艺工程师黄贵松说,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的一生,都由这部法律管着,它教我们在民事生活中,如何去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胎儿开始,到死亡后的一段时间,期间生活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都受这部法律保护。民法典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响应了社会热点难题。比如,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民法典的编纂,还体现了科学立法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它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在编纂过程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的态度。

  黄贵松表示,编纂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需要。它彰显了中国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是我们国家、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他建议,民法典事关人人,事关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管着我们的衣食住行。要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全民推广普法。要从中小学教育阶段,就开始依次推广民法典知识普及教育,并编入中学阶段的教材,通过系列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学开始,就逐步接受民法典教育,并在中学阶段,进行必修知识教育。“读懂、弄通民法典的条文,将有助于我们依法生活工作,依法保护我们权益,会变成人人必须熟悉的法律常识。”黄贵松说。

作者:汕头融媒记者 周敏 编辑:陈珩 发表日期:2020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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