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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思考

  城市治理的有序运行,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充分借助立法权的运用为城市治理提供各种遵循,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立法的先导作用为法治城市的建设夯实法治基础,是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的必然要求。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对我市提出了五个战略定位,这五个战略定位是我市奋力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前进方向和重要遵循。围绕“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意见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我们要从多维度着手,系统谋划、协同推进。

  首先,坚持立法先行。城市治理的有序运行,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充分借助立法权的运用为城市治理提供各种遵循,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使用好我市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的先导作用为法治城市的建设夯实法治基础,这是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的必然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中,治理高效的重要标志是治理的定型化、精准化、有序化,这就需要发挥法治的力量,借助法治的功能来谋划、来推动、来实现。同时,基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视角,我们要善用特区立法权全方位提升我市的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切实提升我市的软实力和竞争力,赢得相对优势。这是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的应有之义。

  其次,坚持政府领航。在法治城市的建设中,法治政府的建设扮演重要的角色,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城市建设的主体和关键,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与质量决定着法治城市的建设程度。为此,在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中,一是公共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履职,努力做到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事情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价值。二是在法治的轨道上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的作用,及时客观公正履行行政复议职权,通过行政复议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同时,还要通过行政裁决的途径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和争议,做到定分止争,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这是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的重要举措。

  再次,坚持协调联通。法治城市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这项工程的有序运转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切实有效的协调机构为依托,以协调好各方积极因素,形成建设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城市的建设。为充分发挥法治协调机构的价值和功能,这个协调机构在人员配置上要突出专业素养的要求,配足配强一支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和扎实业务经验的专门法治职业队伍,以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建设方案的制定、各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协调、日常的督查推进等。为保障协调工作的有序推进,系统增强协调联动能力,探索尝试赋予法治协调机构相应的责任和权力,在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中价值凸显。

  最后,坚持全民参与。“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并形成合力。为此,一是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法治素养与公共职权的履行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执法过程中普法能够提升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破解普法效果差强人意的瓶颈。这种执法与普法有机统一的形式,能够实现执法效果与普法效果的一致。二是要建设具有汕头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特定主题的法治文化公园,是开展普法的一种方式。以法治文化公园为载体,可以使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零距离”,可以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进而提升法治素养。三是要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我市乡村振兴中,包括法治素养在内的人的素养的提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因此结合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完善乡村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等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四是要借助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宣传的手段必须与时俱进,在高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充分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开展法治宣传,既是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注入高科技元素,也是以一种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总之,“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彰显的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它是一座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衡量检验一座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准。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这一战略定位为抓手,奋力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

  (作者单位:中共汕头市委党校)

作者:□ 杨铭瀚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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