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汕头税务去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66.23亿元

 

 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 通讯员马圆)2018年,汕头市税务局坚持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多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汕头经济平稳向好发展。据悉,去年全年该局共办理出口退(免)税66.23亿元,实施“银税互动”发放信用贷款14.82亿元。

  “六大行动”打造征管体制改革品牌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汕头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由此全面拉开。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程中,汕头市税务局主动把握改革形势,结合汕头实际开展“六大行动”,成为汕头征管体制改革的一大品牌:以全员大学习武装新思想,重点解决提升改革政治站位的问题;以业务大培训拓展新技能,重点解决提升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的问题;以思想大讨论营造新氛围,重点解决加速机构大融合的问题;以发展大调研寻找新突破,重点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以制度大整合健全新机制,逐步建立新机构“职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以工作大落实展示新作为,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减税“及时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汕头税务部门深入落实一系列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减税降负举措,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018年5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实施。汕头税务部门提前规划布局、全面宣传辅导,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在汕头顺利落地。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思路,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执行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汕头税务部门从细化征管流程、信息化准备、培训辅导、政策宣传等方面入手,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政策信息,开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面对面”辅导,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设置个税辅导专区、个税专窗、个税咨询专岗等,多措并举推动个税改革平稳落地。

  此外,汕头税务部门深入落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扶持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银税互动”项目,2018年全市发放信用贷款14.82亿元,惠及企业1154户,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全部实现税费业务“一厅通办”

  除了减轻“看得见”的税收负担,汕头税务部门连续第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民营企业涉税需求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减轻“看不见”的办税成本。

  新办企业“零门槛”的便利服务是汕头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18年,市税务局创新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4行动”,出台涵盖保障政策落地、优化涉税流程、创新办税渠道、强化共建共治等内容的20项措施,启动“大调查”“大宣传”“大辅导”“大督查”4项行动,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努力实现办税时间缩短、办税效率最大限度提高的目标。

  税务机构改革带来了纳税服务再升级的春风。市税务局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理念,通过资源整合、执法统合、人员融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执法效能、队伍效能,全市综合办税服务厅从56个合并为24个,并全部实现税费业务“一厅通办”,推行54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实行实名办税、无纸化办税。

 

编辑:陈效云 发表日期:2019年02月17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