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经济循环打通“堵点”,针对民生关切纾解“痛点”,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矛盾问题作为改革的发力点,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会议强调,要着眼长远谋划关键性改革任务,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深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镇域经济、医疗保障等一批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把应对风险挑战中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从制度层面巩固增强抗风险能力。
会议要求,要抢抓战略性发展机遇,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紧紧抓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办亚青会等叠加机遇,加快形成“核+副中心”动力机制,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