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洁、通讯员关剑)近日,在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的严密监管下,一批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装上货船,从汕头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退运出中国国境。
据了解,该批固体废物为今年8月份汕头港海关在进口环节截获的由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蒸发舟,共计19吨。经取样送检,该批蒸发舟实际为已使用过的蒸发舟,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汕头海关缉私部门已对上述情况进行立案调查。为避免固体废物长期堆存港口码头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该关依法启动责令退运相关工作,目前该批货物已依法退出境外。
据了解,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入境会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以来,汕头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开展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已查获固体废物3批次,切实将危害因素拒于国门之外。
海关提醒,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性进口的固体废物,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