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天下 > 社会

律师“坐诊”信访局 释法说理化纠纷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已融入到了我市信访工作的方方面面

  导 语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为了营造构建良性循环的法治环境,中央政法委于2015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记者获悉,汕头市信访局从一开始的聘请律师设立“访前法律工作室”,到聘请律师进驻督查科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全过程,再到聘请律师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已融入到了我市信访工作的方方面面当中。同时,通过信访干部和律师宣传《信访条例》,以案释法,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误区,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案 例

  近日,来自潮阳区的郑某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寻求帮助,原因是她的丈夫受雇工作时严重工伤,但劳资双方又未能就赔偿一事达成调解意见。市信访局工作人员与值班律师联合接访,经研判,该信访事项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市信访局召集各方进行调解,值班律师协助信访人厘清法律关系,在多方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信访者的家人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其提出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这起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被快速、有效地化解了。

  实践证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实现与司法机关的优势互补,协助了解事实情况,解释相关法律知识,疏导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对化解矛盾纠纷、缓解息诉罢访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更多生动的例子,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各界观点

  市政协委员、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丰凯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与不少政府单位、大型企业签署值班方式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或者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通过律师进驻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全天候、贴身式’值班服务,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同时,律师所通过后方线上线下管理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整合、反馈、沟通,让顾问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的工作信息与顾问团队意见、律所建议等综合信息接受全面、对称,避免顾问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服务方案时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最大限度避免失误及错误情况的发生。”

  

  律师释法引导信访人正确依法维权

  起因:潮南区信访人范先生,去年多次通过网上信访,反映他被陈某等人诈骗,因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却未能立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又因存在举证困难情况而未能立案。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案属于买卖纠纷,因当事人未能有效证实商业合作对象的真实身份,所以无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点:“根据‘诉访分离’工作原则,民事纠纷的信访事项通常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可据此向信访人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告知书,极易造成信访人的抵触心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此,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加大律师的作用,积极引导信访人寻求正确途径依法维权。

  潮南区信访局马上联合区司法局、信访人所在地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委派村居法律顾问向信访人释明该信访案件涉及的法律实体及程序问题,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信访人进行普法宣传,明确信访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接力:因为相关人员涉及外地,省信访部门将这起信访事项转给另一地办理。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这起信访事项属于双方基于买卖事实引发的民事纠纷,由民事法律规范渠道办理更为适宜。于是,潮南区信访局将该信访事项转给潮南区司法局,依法为范先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村挂钩律师向范先生就《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释法普法,让他知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其依法维权。后来,范先生在当地司法所签订《撤回信访诉求申请书》,至今未就相关诉求再次信访。

  释法:“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不强、主观过错等原因,在与他人建立经济关系时没有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需要维权时陷入举证困难的境地,既无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反映的信访事项也不足以达到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最终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维权。”市信访部门相关人员表示,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十条,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下列事项向国家机关请求权利救济的,应当依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一)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到本信访事项,信访人虽向信访部门提出诉求,但其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信访部门不能受理的内容。

  

  用法律解剖问题妥善化解农村矛盾

  起因:澄海区隆都镇某经联社因多年未建立及完善土地管理工作制度,诸多问题突出,村民多次到镇、区上访反映问题。

  办理:隆都镇成立工作组,并邀请驻镇法律顾问参与处置有关问题。他们深入摸查基本情况,正确进行研判;依法处置违章搭建和欠款行为,解决了存在多年的土地占用等问题;有效推进分田工作顺利开展,驻镇律师积极参与土地控规和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协助村民们依法依规,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等等。

  “2019年以来,澄海区隆都镇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信访事项办理的作用,从法律层面上理清某经联社的有关问题,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置化解该村因村政问题所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截至2019年12月当地存在的违章搭建已得到全面拆除,占用村集体土地情况已基本处理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顺利推进,解决村民20多年来无田可耕等问题,信访事项也随之得到顺利解决。”澄海区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努力,村干部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村民对这起信访事项的处置工作也表示满意。

  要点:这起信访事项中,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是平衡法律正确适用及维护社会稳定两大因素的社会事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对于存在违法违规且侵犯其自身利益的现象,群众寻求政府帮助进行维权的趋势愈发突出。

  释法: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九章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预警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与纠纷。澄海区隆都镇委镇政府在深入调查并充分了解信访事项的情况后,通过邀请驻镇法律顾问参与该起信访事项的处置,从法律层面对错综复杂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剖,明晰处置问题的方向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向村干部、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干部的依法履职意识,有效促进村政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律师感受: 更有效化解信访案件

  肖嘉凡和张翔是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在市信访局的值班律师,肖嘉凡在接待窗口,张翔在督查科。张翔告诉记者,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于2020年2月份接受市信访局《关于开展“千名法律顾问解千案”活动的通知》内容安排,就六个信访案件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处理及化解,内容涉及拆迁户回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土地被非法占用、村委干部违规入党、非法倒卖土地、收受贿赂、私放厝地及违章建筑拆迁等问题。各律师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积极处理相关信访案件,实地走访职能部门了解信访事项具体情况,不仅为有关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提供法律意见,更有效化解了相关重点信访案件,取得实质性的信访化解效果。

  “例如,我参与化解的关于信访人蔡先生反映的‘特殊工种退休’信访事项,经律师和职能部门、信访人进行多次电话及现场沟通、面谈,并对信访事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进行大量研究、把关、讨论后,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进展,信访人蔡先生表示对办理退休事项非常满意,愿意息诉罢访,并承诺不再以此为由向各级各部门上访。”张翔介绍说。记者得知,到目前为止,该信访事项也成为“千名法律顾问解千案”活动开展以来顺利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并从实体上圆满化解的重点信访事项。

  本报记者 陈 敏 文/摄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10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